香港廢品回收報廢處理公司請注意!廢舊手機、家電、電腦等拆解銷毀處理將有國家標準
2020/11/6 14:11:34 點擊:713
近日,從全國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回收利用分委會獲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的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將設立國家標準,標準將對移動通信手持機、電話單機、平板電腦、掌上電腦等廢棄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的拆解處理過程進行規范。
回收利用分委會公布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國家標準編制說明》兩個文件,以下分別簡稱《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兩個文件分別發布于今年7月和8月,征求意見將于本月底結束。

國家標準包括八個正文部分及附錄
《編制說明》指出,現行規范性文件并未對移動通信手持機、電話單機這類小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設立處理標準。因此,為貫徹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填補國內技術標準空白,有必要通過設立國家標準的方式提出移動通信手持機、電話單機這類小型產品的拆解處理要求??紤]到平板電腦、掌上電腦等小型產品存在納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可能性,且結構尺寸和拆解處理工藝相似,標準提出了對外部任意一邊外形尺寸不超過50cm的IT設備和通信產品的統一拆解處理要求。
《編制說明》指出,國家標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處理要求、處理過程污染控制要求、處理過程勞動安全衛生要求、文件記錄和保存要求、修訂建議八個正文部分以及附錄。第四部分處理要求為重點部分,包括基本要求、處理流程、數據銷毀、預先取出、電池的處理、電路板的處理及液晶屏的處理等。
遵循無害化、資源利用最大化原則
《征求意見稿》明確,廢棄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應遵循無害化、資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則,基本處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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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征求意見稿》
部分零部件、元器件應預先取出,如圖所示。預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應分類存放,貯存于專用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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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征求意見稿》
對廢棄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的個人數據應當按照客戶的需求采用合適的方式方法進行數據銷毀,防止用戶隱私和機密數據泄露??蛻魶]有明確要求銷毀數據的,也應當使用機械破碎、火法等方法將將存儲信息的零部件或元器件(如SIM卡、內存卡等)處理。
預先取出的電池、含汞背光燈管等應當保持完整,鋰電池貯存前應進行安全性檢測,避光貯存,應控制貯存場所的環境溫度,避免因高溫自燃等引起的環境風險。處理企業可根據電池特性選擇物理破碎分選、火法或濕法冶金等技術對電池進行處理。電池在處理前應采取預處理措施,防止處理過程中因撞擊或短路發生爆炸等引起的環境風險。鋰電池在拆解過程應防止電解液揮發,廢鋅錳電池和廢鎘鎳電池在破碎時應在密閉裝置中進行。
電路板的處理可采用破碎、分選、火法或濕法冶金等技術,電路板常用處理工藝流程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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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征求意見稿》
液晶屏可以拆解為背光模組和液晶面板兩部分,拆解含冷陰極燈管(CCFL)的背光模組必須在能夠形成有效負壓條件的專業工作臺上進行,工作臺應連接裝有含載硫活性炭的過濾器等裝置保障逸散的汞蒸氣被有效收集或被轉化為硫化汞等無害物質,拆解時應保證CCFL的完整性,避免破,拆解下來的CCFL的容器應能夠防止汞蒸氣逸散,處理前的CCFL在存儲和運輸過程中采取具有防破損的措施,交由資質企業進行處置。液晶面板可自行處理或交由資質企業進行處理。
處理企業應具有與所處理廢棄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想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廢棄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及拆解產物處理過程的環境污染控制應當符合HJ527的規定。

再生龍說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要求 第1部分: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國家標準》于2016年經國標委立項批復,2017年正式啟動標準編制工作。該標準的制定,一方面為從事此類廢棄產品處理的企業開展相關工作提供統一技術指導,另一方面也為政府有關部門、相關監督機構對于該類廢棄產品處理的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撐。隨著這一標準的制定,移動通信手持機、電話單機、平板電腦、掌上電腦等廢棄小型IT設備和通信產品的處理過程將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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