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出臺,進口廢物審核_香港處理廢物_管理程序完善!
2021/11/28 19:33:52 點擊:434
一、審核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25條;
“國家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制訂、調整并公布可以用作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的目錄,未列入該目錄的固體廢物禁止進口。
確有必要進口列入前款規定目錄中的固體廢物用做原料的,必須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方可進口。”
2、《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二款;
“申請進口附件一所列其他廢物的,由廢物進口單位或者廢物利用單位向廢物利用單位所在地級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廢物進口申請,經所在地市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國家環境保護審批。”
3、《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
二、審核對象
石家莊市轄區內加工利用進口廢物企業
三、審核內容
是否同意企業進口廢物申請上報省局
首次進口
1、申請進口的廢物必須是《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所列的廢物;
2、申請單位是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
3、申請單位具備加工利用進口廢物的能力和相應的污染防治設備;
4、申請進口廢電機、廢五金電器、廢電線電纜的必須是國家環保總局核定的當年度定點加工利用單位;
5、經所在地縣、區環保局初審,并簽署初審意見。
申領下批證書、追加、延期、更改
1、中1.2.3.4各項
2、“追加”要求核定的當年度進口廢物利用能力大于已批準進口廢物數量,且已批準進口廢物數量基本用完;
3、“延期”要求在進口廢物批準證書有效期內允許延期一次。
五、提交材料
首次進口
1、《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口申請書》;
2、廢物利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廢物利用單位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材料。
申領下批證書、追加、延期、更改
1、申領下批證書須提供廢物利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上年度進口廢物批準證書**聯復印件,上年度進口廢物加工利用流向登記表及《申領下批證書申請》;
2、追加須提供廢物利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上年度進口廢物加工利用流向登記表,本年度進口廢物批準證書**聯復印件及《追加申請》;
3、延期須提供廢物利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上年度進口廢物加工利用流向登記表,本年度進口廢物批準證書**聯原件及《延期申請》;
4、更改須提供廢物利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上年度進口廢物加工利用流向登記表,本年度進口廢物批準證書**聯原件及《更改進口廢物批準證書申請》。
六、審核程序
1、辦理首次進口的廢物利用單位領取、填報《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口申請書》,經所在地縣、區環保局初審后,報送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上報省環保局審核。
2、申請辦理“申領下批證書”、“追加”、“延期”及“更改”的單位直接向省環保局報送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進口廢物利用企業每季度填寫《進口廢物報告表》,報市環保局。
4、市環保局不定期對進口廢物企業加工利用情況進行抽查,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
六、審核時限
受理之日起IO個工作日內上報省環保局。
七、收費標準
行政審批不收費
- 上一篇: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技術及生產者責任_香港電子產品回收處理_延伸制度國際會議召開! 2021/11/28
- 下一篇:廢舊紡織品的回收再利用是個重大的系統工程,涉及_香港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_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 202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