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公司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遭罰 系第5次被定罪
2020/6/24 16:40:06 點擊:1082
香港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人員2018年5月在香港海關的協助下,于貨柜碼頭截獲一個從印度尼西亞進口的貨柜,報稱載有集成電路,經查驗后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為50萬元。
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貨柜退回來源地,并通知當地相關部門跟進,及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進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為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為保護環境,環保署嚴格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取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后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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