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電子垃圾回收處理方面的法律不完善,未建立_香港電子垃圾回收處理_有效健全的回收管理體系及制度
2020/10/16 21:47:13 點擊:535
截至2017年底,我國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廢舊紡織品、廢玻璃、廢電池十大類別的再生資源回收總量為2.82億噸,同比增長11%。其中,廢電池、廢玻璃、廢舊紡織品回收量增幅較為明顯,分別增長46.7%、24.4%和29.6%;廢塑料和報廢機動車回收量出現下滑,分別同比減少9.9%和7.7%。
我國一直有修舊利廢的優良傳統。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后,它還具有材料價值,仍然作為一種商品進行交易。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在利益的驅動下,我國自發形成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大軍,并構成了多種渠道的回收網絡。主要包括傳統的供銷社/物資回收企業回收、個體回收者、家電銷售商“以舊換新”回收、搬家公司回收、售后服務站或維修站回收等回收渠道。
但我國電子垃圾回收仍處于粗放無序的狀態,大部分廢棄電器電子設備都是由個體散戶回收,并由小作坊進行簡單的拆解和加工。在這種非專業的拆解和加工過程中,不僅部分寶貴資源未得到充分回收,而且產生了大量二次垃圾和污染物。這些二次垃圾和污染物常與生活垃圾混合后填埋或焚燒,進而對水、土壤和空氣產生嚴重危害。
根據商務部統計數據,截至2015年底,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數量達到109家。然而,很多正規的電子廢棄物處理企業因無法回收到可維持企業正常產能的電子垃圾,得不到良性發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國在電子垃圾回收處理方面的法律不完善,未建立有效健全的回收管理體系及制度,例如責任主體不明確、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強;另一方面,公眾的電子垃圾回收意識薄弱、社會正確引導不力,導致電子垃圾無法集中回收。
此外,盡管在我國《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中,明確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列入禁止進口的目錄當中,但每年仍有大量電子垃圾通過非法渠道進入我國。而這些電子垃圾無法得到專業的回收再利用以及無害化處理處置,嚴重危及地區生態環境和公眾身體健康。因此,盡快完善電子垃圾回收體系、增強公眾環保意識、打擊非法回收渠道勢在必行。
此外,隨著企業自身發展的需求以及“互聯網+‘的快速融合,各式各樣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創新回收模式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如,綠色消費+綠色回收、互聯網+分類回收回收、兩網融合回收、EPR回收等回收模式,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行業進入了全新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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