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145000元!!新固廢法_香港廢品_施行首日,廢品老板被查罰!
2020/9/6 16:53:23 點擊:618

2020年9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新《固廢法》)正式施行,進一步加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行為的處罰力度。
在新《固廢法》正式施行第一天,浙江省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就依據該法從快從嚴從重查處了一起未按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案。該案也是全國首起依據新《固廢法》查處的案件。
隨著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有關負責人的一聲令下,案發當日一早,椒江分局生態環境執法人員以新《固廢法》施行為契機,持續展開“清廢行動”,對轄區內8家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單位進行了又一輪地突擊檢查。
“這家公司的固廢車間又堆放了不少危險廢物了。”當天上午,椒江分局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在檢查章安街道某固體廢物收集公司時發現,原料桶、漆渣、污泥、廢過濾棉、廢樹脂、廢活性炭和廢油污等多種危險廢物,共計60噸左右,堆放在車間里,但均未張貼危險廢物標識標志,涉嫌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
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立即攝影錄像固定證據,并對現場進行進一步地勘查,對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詢問,制作調查筆錄。
經過縝密調查,椒江分局于當天中午就依據新《固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對該公司做出了罰款145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當天下午,該公司負責人徐某便收到了椒江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危險廢物一定要按照規定收集、貯存,未張貼標識標志屬于違法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危險廢物標志牌式樣
A-1危險廢物警告標志牌式樣一
適合于室內外懸掛的危險廢物警告標志
A-2危險廢物警告標志牌式樣二
適合于室內外獨立擺放
或樹立的危險廢物警告標志
B-1危險廢物標簽式樣三
粘貼于危險廢物儲存容器上的危險廢物標簽
B-2危險廢物標簽式樣四
系掛于袋裝危險廢物包裝物上的危險廢物標簽
B-3一些危險廢物的危險分類
B-4危險廢物種類
C-1醫療廢物警示標志式樣一
適用于醫療廢物暫存、
處置場所的醫療廢物警示標志
C-2醫療廢物警示標志式樣二
適用于醫院科室醫療廢物收集點的
醫療廢物警示標志
C-3醫療廢物轉運車警示標志
D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警示標志
環保督察全面啟動,進駐這3地,為時1個月!
9月1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7個組已經全部進駐北京、天津、浙江3個省(市),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業,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2個部門。進駐時間約為1個月。
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對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
日前,7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名單已經公布:
第一組:北京市,組長張寶順,副組長趙英民;
第二組:天津市,組長焦煥成,副組長趙英民;
第三組:浙江省,組長耿惠昌,副組長翟青;
第四組:中國鋁業,組長黃龍云,副組長劉華;
第五組:中國建材,組長蔣巨峰,副組長劉華;
第六組:國家能源局,組長李家祥,副組長翟青;
第七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組長于廣洲,副組長翟青。
《新固廢法》+2020年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查,如此高壓態勢下,違法企業真是如履薄冰!
小編有話說:
舊固廢法最高只可以罰款10萬元,但新固廢法最高可以罰款100萬元。對一些嚴重違法行為,新固廢法最高可罰至500萬元。除了罰款額度的增加外,新固廢法還增加了按日連續處罰、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執法措施。
各位回收老板務必強化固廢管理意識,不能有絲毫放松,否則一次違法,全廠直接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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