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因標簽、標志或說明書_香港廢品回收_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被召回的食品
而對因標簽、標志或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被召回的食品, 香港回收公司 ,食品生產者在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繼續銷售,但銷售時應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廣東質量技術監督食品召回管理辦法6月起實施,召回食品應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市質監局表示,對未履行召回的食品生產企業, 香港廢品公司,質監部門將責令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并在2個工作日內在區縣質監局門戶網站公示召回信息。仍拒不召回的食品生產企業,則予以違法懲戒現場公示。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在召回完成后5日內向區縣質監書面報告,包括生產經營者、消費者的情況、已銷售和召回的食品數量等。 質監人員監督食品銷毀 2013年05月28日 星期二 新京報 分享:召回是食品生產企業通過換貨、退貨等方式,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市質監局表示,食品生產企業應對生產食品的安全負責,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進行主動召回,立即停止生產,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實施召回,并記錄召回情況。 食品生產企業應留存相關憑證,以及收回產品的渠道、種類及數量情況的詳細記錄。特別是銷毀過程中,必須留存完整圖像資料和記錄,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更多詳細新聞請瀏覽新京報網 召回后的食品究竟如何處理呢?辦法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應對召回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予以銷毀,防止再次流入市場。區縣質監局還要監督實施這個過程,現場監督人員應作完整記錄、簽字確認并上報,記入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檔案。 新京報訊 (記者廖愛玲)今后食品召回后的銷毀過程,須由質監人員現場監督,香港銷毀公司,并且必須留存完整圖像和記錄至少2年。市質監局昨天在官網發布《廣東市質量技術監督食品召回管理實施辦法》,并從6月1日起實施。 企業拒不召回要懲戒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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