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過期紅酒銷毀報廢處理
更新:2022/4/18 18:11:54 點擊: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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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酒的保質期,是國家對食品安全規定的一個期限。
2008 年以后我國《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乙醇含量 10% 以上(含 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注保質期。
但紅酒的保質期,卻是一個不確切的概念。
葡萄酒變質的原因主要由四個方面引起:木塞污染、氧化、光線過度照射和其他細菌污染。葡萄酒變質后,無論外觀、香氣還是口感都會改變,葡萄酒變質時香氣的改變就是產了“異味”,這是葡萄酒變質時最突出的、也是較易被捕捉到的表現。即使是輕微的變質也可使葡萄酒的口感變得平淡無味,甚至變酸或變苦,所以不管是完全變質了還是輕微變質的葡萄酒,都失去了品嘗的意義。過期紅酒應該送往環保公司進行過期食品銷毀處理。

葡萄酒和人一樣,也會經歷年輕、發展、成熟、頂峰和衰落種種階段,陳年后進入成熟期的葡萄酒,
其優秀的品質會持續釋放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就是葡萄酒的最佳飲用期。所有葡萄酒都會在特定時間內達到品質頂峰,之后再慢慢進入品質衰落期。
市面上的葡萄酒,
90%的葡萄酒的適飲期都在1至2年內,
只有4%左右的優質葡萄酒才具有5至10年的陳年潛力,
而只有剩下的1%的頂級葡萄酒才具有10年以上的陳年潛力。
所以,絕大多數葡萄酒在10年內就應該被飲用了,香港過期的紅酒應該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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