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廢電池銷毀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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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電池的危害,廢棄在自然界電池中的汞會慢慢從電池中溢出來,進入土壤或水源,再通過農作物進入人體,損傷人的腎臟。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無機汞可以轉化成甲基汞,聚集在魚類的身體里,人食用了這種魚后,甲基汞會進入人的大腦細胞,使人的神經系統受到嚴重破壞,重者會發瘋致死。
著名的日本水俁病就是甲基汞所致。鎘滲出污染土地和水體,最終進入人體使人的肝和腎受損,也會引起骨質松軟,重者造成骨骼變形。汽車廢電池中含有酸和重金屬鉛泄漏到自然界可引起土壤和水源污染,最終對人造成危害。

國外電池回收處理概況
丹麥:是歐洲最早對電池進行循環利用的國家。丹麥從1996年開始回收鎘鎳電池,其具體做法是:電池按銷售單價+0.9美元/只電池的回收費用售出,從回收費中按17.6美元/千克支付給電池回收者。該政策的制定,使鎘鎳電池的售價相對較高,從而改變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小型二次電池的消費重點轉向環保型電池。1997年鎘鎳電池的回收率就已達到了95%。
香港:從1998年開始對廢電池回收,回收的主要品種為鎘鎳、氫鎳和鋰電池。電池的回收、運輸、處理等費用由最終用戶承擔,1999年約回收450噸,2000年的目標為600噸。
法國:回收廢棄電池從1999年開始實施,電池回收由企業負責,未成立專門的回收公司,原則上回收采用獨立核算,如產生虧損,由生產商和銷售商共同負擔,目前,法國已有幾家大的電池回收企業。計劃2001年對所有的電池進行回收。
廢電池回收率也已達84%,采用的方法是在各大商場和公共場所放置回收箱,依靠電池生產企業的贊助實施回收,廢棄二次電池一般采用先解剖焙燒,再進行分離的方法,回收有用金屬或其化合物;一次廢電池回收率僅有20%左右,主要是一次電池已實現無汞化,對環境的污染程度相對較輕,回收的一次電池大部分采用掩埋方式處理。
日本:回收處理廢棄電池一直走在世界前列。早在1993年就開始回收,二次電池的回收率較高,但一次電池回收率仍較低。汽車用鉛蓄電池目前已全部回收,并有成熟的處理方法;其他二次工廠(如汞冶煉廠等)負責,目前回收的廢電池93%由社團募集,7%由電池生產廠收集(含工廠廢次電池)。原來處理廢電池的主要目的是回收汞,電池實現無汞化后,主要是為了節約資源,變廢為利,金屬由冶煉廠重新回爐精煉,正極粉用作顯像管的偏磁體材料。
關于建設廢電池處理工廠的投資,據日方估計,建1家年處理量為16萬噸的廢電池處理工廠,約需投資1600萬美元,如果加上回收3廢、防止二次污染的設施,投資額更大。
香港:目前主要回收可充電電池,由1家可充電池再利用公司具體操作,與銷售商簽訂銷售許可合同(含廢電池回收條款),這種方式銷售的可充電池約占全港可充電池總量的75%,香港鎘鎳電池的回收率近50%,2019年要求達到90%以上。其回收成本為1~1.5美分/只。